7月7日,据“成都发布”消息,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聚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成都市智慧农业发展行动,支持智慧农业创新应用项目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用地“一张图”建设和数据汇集,丰富拓展“管好地”“种好粮”等数字赋能农业生产应用场景。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创新打造机器人农业生产场景。促进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发展。
推动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持续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推进“强县活镇兴村”,推动形成城市新区强引领、中心城区强支撑、县市新城强突破的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格局。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政策。探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随迁子女随时统筹入学方式。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健全乡村人才引育留用模式,探索“全职+柔性”招才引智路径,持续开展“5+8+N”乡村振兴专家人才“组团式”巡回服务,开展科技特派团和“科技下乡结硕果”活动,稳步推进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工程。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乡村首席运营师培育试点,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模式。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确保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以上、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持续提升成都乡村振兴基金效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法探索农房增信、农业生产设施抵押等农村金融模式创新。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持续开展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站拓面提质,畅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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